摘要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该方式在我国仍属新兴尝试,对其可能产生的积极和不良影响,以及相应的管理方法仍缺少足够的认识。加拿大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PPP进行立法管理,至今联邦、省、地方三级政府都有各自的法律及管理政策,业已形成三级政府间相互独立且特色鲜明的分工以实现对PPP的管理。基于对加拿大三级政府PPP管理的分析研究,建议我国一是对PPP立法及管理建立在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二是明确公共服务供给中PPP的内涵外延、模式及主管机构;三是明确PPP可适用的公共服务领域;四是正确认识PPP可能存在的风险。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40-45,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公共财政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研究"(12JZD03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测度体系研究"(711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