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协商谈判是劳资双方谈判工资的主要方式。在近年来引起社会关注的农民工薪酬变动问题上,以武汉建筑业农民工为例,集体协商谈判满足其产生所需要的产权私有化及科斯定理的交易成本最小化条件,使得农民工之间通过某种方式形成的小型集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进行协商工资,并且由笔者实地调研成果证实,这种协商促进了参与协商农民工工资的上涨以及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使双方达到"双赢"的状态。文章在最后为农民工工资的进一步上涨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第10期101-102,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