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形式下,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已成为引领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驾马车",为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发布及广泛实施,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趋明显,但由于起步晚,各项法律及程序都还不是很完善,特别是到乡镇一级,更是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盲点。同时,由于专业人员的缺乏、预算编制的粗糙、招投标程序等问题困扰,使得乡镇政府采购只局限于程序表面的合法性,而无法真正挤掉采购价格的"水份",节约财政资金。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第7期56-57,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