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修改《印刷业管理条例》全面施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月6日,李克强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了对66部行政法规部分条款的修改结果,其中涉及《印刷业管理条例》八项修改,以下是修改后的条款。(1)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印刷企业应当定期向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出版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将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出处 《印刷技术》 2016年第7期3-3,共1页 Printing Technolog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