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学史上对"三月庙见"之礼的解释有许多争议,影响到对多种经文的理解。对于此礼的解释,以贾逵、服虔、何休的"庙见后同房"说较符合历史上的相关事实,刘毓崧父子对此作了详实的论证,并以此婚俗解释《诗经》中的众多篇目。此婚俗的成因,管东贵认为属"言行试婚制",胡新生则认为是为了保证头生子的血统纯正。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阶层的剧烈变动、贞操观念的强化、探知怀孕的技术手段的提高,此一习俗失去了存在的土壤,只能作为古代风俗的遗存物偶然、零星地被一些爱好复古、重视礼仪的家庭所遵循,作为标示贞操、显扬名节的手段,大部分人对其原始成因和具体内容已不甚了了。所以,对古礼的理解必须还原礼仪产生时代的原始背景,以今人观念理解古礼,往往会方凿圆枘,不得要领。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2016年第2期124-12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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