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2015年11月初,被告人陈某作为一名客运车驾驶员,驾驶一辆额载19人却实载27人的客运车在一村级道路上行驶,时速50公里,其严重超载超速行为被巡查交警查获。11月底,陈某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陈某到案后,拒不承认其触犯了危险驾驶罪,认为多年来他一直都是如此在村道上驾驶客运车。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陈某驾驶客运车在"村道"上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6期78-78,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