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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收污水处理费促企业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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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等五部门日前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立方米;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元/立方米;
出处 《绿色视野》 2016年第4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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