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6年11月1日中华民国商会联合会一致通过决议,确定当日为商人节。贵州商会联合会和厦门市商会对于商人节的创立,都曾作出重要贡献。近代中国的商人节虽设立较晚,但对于商界而言仍称得上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近代商人节的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并成为商界表达其政治经济诉求的良好机遇,产生了值得肯定的多重社会效应。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9-156,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现代长江中下游重要城市商会资料整理与研究"(13JJD77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