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私合作模式能够提高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和供给效率,并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目标函数的部分一致性、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民间资本的日益壮大为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提供了可能性。建立民间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利益平衡机制、风险分担机制、行业竞争机制、磋商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是实现公私合作的必要途径。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05-107,共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部地区人力资本集聚支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路径及政策选择研究>
项目号:15BRK030
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基于多中心治理的河南省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和经营机制研究>
项目号:2012BJJ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