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政法传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法实践中逐渐萌芽、发展和逐渐生成的。正确对待人民政法传统的态度是:它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生成的,不能机械地固守或神话人民政法传统;它的本质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奉行群众路线,倡导司法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倡导司法公开,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等;人民政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并不具有天然的逻辑自洽性,发扬和创新人民政法传统需要遵循法治思维和司法规律。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0-74,共5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