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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的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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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环境恶劣,劳动者为了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自身正当生理需求,受到事故伤害的,即使劳动者自身行为存在过错,仍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影响工伤认定。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8期98-99,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冉依依:“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作宽泛理解——贵州高院判决德信电器行诉黔西县政府等行政复议决定案”,2015年1月22日《人民法院报》.
  • 2拜建国、汤正奎:"超出职责范围劳动能否认定为工伤",2013年1月9日《人民法院报》.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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