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说明书是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等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的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的技术性资料[1]。超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又称药品未注册用药,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应用人群、给药方法、给药途径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药[2]。本文对妇产科超说明书用药的现状作一综述如下。
出处
《淮海医药》
CAS
2016年第3期375-377,共3页
Journal of Huaihai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