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经济功能是依市场化的原则提供最合理、最有效的方式配置金融资源和其他资源,而法律在其中的作用就是消除阻碍资源按照市场化配置的各种不利因素。尽管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史表明过于严格的法律制度无法有效配置其所需之资源,但也不意味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法律应该一味地宽松,而是取决于它们能否按照国际金融中心的政治、经济、基础设施等发展水平因势而变。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13,共11页
Law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研究>(项目批准号:11JZD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