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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问题解答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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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A公司为一家商贸公司,代理B公司产品在全国部分行业和区域的销售业务,双方合作了2年。现在B公司出于自身市场运作的调整,单方面收回了给予A公司的销售代理权。考虑到代理期间A公司的大量付出,经双方协商一致,B公司给予A公司补偿金250万元。A公司收取的补偿金是否需给B公司开具发票?B公司支付的补偿金能否税前扣除?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19-120,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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