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惠萍:2013年,《条例》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随即,省人大召开了《条例》立法启动专题论证会,确定了引入第三方立法的工作思路,创新性地提出由省总工会和省地方立法院同时分别草拟《条例》草案,择优选用。由省人大内司委、省总工会、省地方立法院抽调人员组成《条例》起草小组,拟定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1至5月,起草小组先后到昆明、玉溪、曲靖等地进行深入的立法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现状,充分听取工会、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职工对工会劳动法律工作和推进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出处
《时代风采》
2016年第8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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