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前段时间一直被称为"网传"的税制改革新政,如今被坐实。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由原来征收的行邮税改为由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组合而成的综合税负,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额也从1000元调整为2000元,限额内免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限额之外则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出处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6年第9期77-77,共1页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