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风险投资对于企业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日益重要。本文以我国28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IPO前后风险投资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具有推动作用,但这种作用不在于企业是否获得风险投资资金支持,而在于风险投资机构是否委派风险投资家进入公司董事会。风险投资董事通过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促进公司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简而言之,"融智"比"融资"更重要。为此,风险投资机构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更关键的是应当委派专业风险投资家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家的专业技能优势,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9-47,共9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编号:2015S0521)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