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界别协商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在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实现路径方面还存在分散化、无序性,缺乏制度规范和机制引导。因而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路径研究,为参与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有序的发展空间和规范的行动逻辑,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应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目标与诉求,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技巧与能力,深化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地位与权力,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形式与渠道,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界别协商的步骤与环节,以实现我国社会组织界别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50-155,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5BZZ07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13XJC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