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信用证兑用方式的选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UCP600第6条b款规定,信用证必须注明其是以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还是议付方式兑用。实务中与之相对应的是在SWIFT信用证标准电文格式MT700的41场次“AVAILABLEWITH…BY…(由…兑用)”项下必须明确信用证可兑用的银行以及该信用证的兑用方式。对于这几个选项,申请人在填写开证申请时究竟应该怎样选择才对自己更有利呢?让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作者 张梦漪
出处 《中国外汇》 2016年第8期58-60,共3页 China Forex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