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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以问责机制的完善促“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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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目前党中央聚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负主责”,纪委以“执纪、监督、问责”为“主业主责”,全力协助党委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北京市公安局纪委通过“问责”工作的积极开展,有效促进了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主动履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工作也更为积极主动,客观上很好地履行了监督责任,“问责”成为了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本文立足于北京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在理性研究“问责”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定位的基础上,以分析目前“问责”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从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明确“问责”重点和导向、突出警示教育与预警作用相统一、进一步明确“问责”的权责内容、规范运用“问责”结果等方面探索“问责”法治化,以“问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来促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作者 马燕军
机构地区 北京市公安局
出处 《公安研究》 2016年第3期69-75,共7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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