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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将享3年免征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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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将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出处 《国际城市规划》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1-131,共1页 Urban Planning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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