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作为监督者,要保障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必然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而自觉接受人大的外部监督,是检察机关遵守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笔者拟从基层检察机关联络人大代表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着手,重点剖析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完善基层检察机关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具体途径建议。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29-3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