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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就业了”“抚恤金”就该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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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5岁的张老汉独生子5年前因工死亡,有关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每月给他700多元抚恤金。孤身一人时,这笔钱维持低水平的生活还算凑合。前不久他从农村老家找了一个老伴儿和他一起生活。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6年第4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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