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科教函[2016]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整省推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函(鲁政字[2015]288号、皖政秘[2016]6号、赣府文[2016]13号、豫政函[2016]13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2016年增加山东、安徽、江西、河南四省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示范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6年第4期10-10,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