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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再举办新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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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昌市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展会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应当按照依据明确、经费合规的总体要求,履行申请程序。”南昌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党政机关今后原则上不以支持、协办、指导、赞助等方式参与展会举办活动。南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举办的展会活动可冠以“江西+南昌”字样,其他党政机关的展会活动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或“江西”“全省”“赣”等字样。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2016年第4期58-58,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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