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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旅游不能替代个人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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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东海县南辰乡读者焦某来电:2004年8月,我大学毕业入职某公司。去年.公司安排我参加了一次7天的出国游、一次5天的国内游。到了年底.我打算和家人一起到海南旅游.遂向公司提出休10天的年假.结果被拒绝.公司的理由是:我已参加了公司安排的集体旅游.没有资格再享受年休假。请问:我有休假的权利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16年第8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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