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买童犯罪不免刑责利于儿童保护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中国每年失踪儿童20万左右,只要收买儿童的需求存在,拐卖儿童的犯罪市场就很难根绝。在存在着双方市场的犯罪现象中,单纯侧重于任何一方的刑罚纠治,都难以彻底遏制犯罪的发生。我国刑法将拐卖儿童与收买儿童分开规定,前者量刑可达死刑,后者最高为三年有期徒刑,其根据就是拐卖与收买行为。下同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
作者 兵临
出处 《教育文汇》 2015年第16期13-1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