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密云一村支书将27万元政府拨款私用被判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信息,将27万元政府拨款挪作私用的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恒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赵立明犯贪污罪一案,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赵立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作者 熊琳
出处 《新农村(黑龙江)》 2015年第7期33-33,共1页 New Countrysid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