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等是衡量社会正义的重要维度,左翼自由主义者罗尔斯试图调和传统自由主义理论中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张力,提出"正义总意味着某种平等"的观点。这种试图调和平等与自由的理论认为在自由的框架内社会应当实现向所有人开放的平等,扭转了西方哲学史中长期自由与平等二元对立的局面。尽管罗尔斯的理论引发了自由主义世界对平等问题的重视,但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科恩认为罗尔斯的平等是向自由妥协的理论,实现的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通过批判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没有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和真正的自由,而且指出这种平等有违正义原则,同时通过对罗尔斯的"基本结构"进行分析,科恩提出制度规则与行为逻辑之间的关系,将个体正义与社会正义相关联。最终科恩提出社会主义较之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体现于更加平等之上,社会主义的实质平等作为一种积极的价值观念值得人们期待。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39-147,共9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回归与超越:国际前沿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演进逻辑考察"(项目编号:13CKS006)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历程"(项目编号:201403015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