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于本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要编制完成,但其真实性、准确性尚须经过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后的结果分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而面对非标审计意见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有3种:1接受建议,修正或重编财务报告;2更换高管,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提升业绩而获取标准审计意见;3直接变换事务所,转向他所以购买所需要的审计意见,即"审计意见购买"。笔者通过使用实证研究方法,以2014年A股上市公司(非金融)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样本数据为基础,分析判断对于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而言,是选择改换事务所还是会更倾向于选择改换高管。
出处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6年第7期56-59,共4页
Inner Mongolia Science Technology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