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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并且跨年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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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月14日我单位将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EMS邮递给客户单位.2010年5月24日,对方客户单位来电催我单位开具这批货物发票给他们,这时我单位才发现发票在邮递途中已经遗失,根本没有送达对方单位.我想咨询一下,时间跨度超过一年了,能否有补救措施?
作者 林茂
机构地区 四方集团公司
出处 《纳税》 2012年第2期44-44,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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