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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土地联合开发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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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公司因搬迁到郊区,将原有市中心的老厂区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我公司与开发公司协议约定:由我出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金(不属于投资入股,且未成立独立企业),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我公司按照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利润按五五分成.因当地建设部门不能同时立项,需将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开发公司.
作者 黎平
出处 《纳税》 2012年第3期77-78,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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