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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及违反税款缴纳规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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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出处 《纳税》 2012年第5期88-89,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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