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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能否作为加计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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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企业在2011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专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以及近1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出具了专项鉴定报告.请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是不是可以直接将鉴定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研发费用作为基数,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呢?
作者 王林平
出处 《纳税》 2012年第7期59-59,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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