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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如何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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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公司于2006年开发一个楼盘,该楼盘于2010年基本销售完毕,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本公司在开发期间发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中除利息支出外的其他费用共计450万元,而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可以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为1800万元。
作者 王阳
出处 《纳税》 2012年第10期14-16,共3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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