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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问题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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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1期90-91,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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