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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营改增”政策盘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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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以来,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白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制定出台了11部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
作者 金秋萍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4期54-55,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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