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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定率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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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379号)第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也要对全年的应纳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期为年度终了后起5个月内,即与核实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汇算清缴期是一致的。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4期72-73,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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