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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哪些情形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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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广告业务的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经常在电视中插播公益广告,没有取得任何收入.请问,在“营改增”后,这种情况是否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
作者 简文涛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8期19-19,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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