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物业费”与“物业服务费”之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大陆从香港引进物业管理,从此就有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2007年公布的《物权法》,把物业管理公司改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条例》立即跟着修改,顺手把"物业管理费"改成了"物业服务费"。
作者 颜雪明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6年第4期42-45,共4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