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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出细则为“黑户”落户禁设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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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人民网4月22日报道,4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施行,将为超生、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等9种情形的无户口人员解决落户问题。至此,自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来,至少已有广东、河北、江西、
出处 《人民政坛》 2016年第5期5-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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