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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文化事业费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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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的规定,从事娱乐业、广告业的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还应当依据销售额和3%的比例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那么,“营改增”后,娱乐业和广告业的文化事业费该如何缴纳呢?
作者 默语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10期86-87,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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