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B0T模式的投资项目,一般以项目业主名义立项,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方,投资建设方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后自己经营,在使用一定年限后移交给项目业主,即投资一经营一移交.某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将其代政府开发建设的土地与一家投资公司进行合作开发,以投资公司名义立项建造公益广场和商业经营的商辅,开发所需资金全部由投资公司出资,完工后公益广场对市民无偿开放,商辅由投资公司使用20年后无偿归还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由此可见,该投资公司从事的就是B0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对于该投资公司取得的房屋租金收入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应当是谁?投资公司取得的租金收入即投资回报应当如何缴纳营业税?房屋归还军分区时是否应当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投资公司B0T模式的投资项目如何会计处理?本文结合现行财税政策分析如下: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11期58-6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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