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本公司于2012年被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经营主业为汽车配件批发,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为8%.2012年本公司处置不动产,取得销售不动产收入为120万元,不动产账面余值为80万元,处置不动产的净所得为35万元,公司是按处置不动产的净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请问,处置不动产收入按120万元比照主业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是应当按处置不动产净所得比照主业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出处
《纳税》
2013年第11期73-73,共1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