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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撤资该如何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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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于2009年成立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方为德国某公司,出资3000万元.2013年该公司因特殊原因予以撤资,经双方协商由我方支付撤资款4000万元,撤资款包括以前年度实现的尚未分配的利润.请问,我公司应如何扣缴企业所得税?转让收入中是否应当剔除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多项基金等?
作者 柯友龙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期16-17,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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