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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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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开具发票金额预缴.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经清算为多缴土地增值税.因本公司项目开发完毕后需要注销清算.请问,预征土地增值税导致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当退税?
作者 张泽超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期50-51,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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