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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包销商品房应当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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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代销合同,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基准价为2000元/平方米,在一年内,所销售出去的房屋按照约定的基准价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结算,超过一年未卖出去的,由本人按照基准价自行收购.请问,本人已销售出去的房屋差价收入应当如何纳税?对本人自行收购房屋再销售应当如何纳税?
作者 纪宏奎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期78-79,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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