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甲供材”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对建筑用的钢材、水泥等一些材料采取甲供且直接将材料发票(增值税发票)在我司入账.请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工程决算书是否要含甲供材料金额?甲供材料是否还要提供建安发票?如果不要,是否要补缴该甲供材料的税款?在计算所得税时,该甲供材料可否准予抵扣?
作者 苏靖涵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期85-85,共1页 Tax Pay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