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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该如何缴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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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本公司为建筑施工企业,本公司在施工期间,现场制造预制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根据该规定,对于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购设备建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混凝土自产自用到所承包的工程上,是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随建筑业税目整体缴纳营业税?
作者 纪宏奎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2期58-58,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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