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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房屋租赁押金是否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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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2009年1月,我公司将一座闲置的办公楼出租给A公司,租金400万元,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租金交付方式为按季度收取.租赁合同还约定A公司在签约时要交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抵押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如A公司正常履约,我公司会悉数退还押金.请问,收到房屋租赁押金是否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作者 权思香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2期85-87,共3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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